【黎智英案】李宇軒供稱曾與劉祖廸發起眾籌 《蘋果》寫手借出帳戶收款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3/15 14:46

最後更新: 2024/03/15 15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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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。(資料圖片)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《港區國安法》,黎及《蘋果日報》(下稱《蘋果》) 3間公司否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共3罪,案件今(15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等法院)續審。12港人案被告之一的李宇軒供稱,他曾與「攬炒巴」劉祖廸合作,就英國登報發起眾籌,由於眾籌平台需要英國銀行戶口收款,最終在他人介紹下,有《蘋果》寫手借出銀行帳戶收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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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今踏入第46天審訊,第4位從犯證人、12港人案被告之一的李宇軒第3天出庭作供,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控方作主問。

李供稱,在首次眾籌時,T(即同案被告陳梓華)曾要求李就墊支的廣告費簽訂借據,雙方遂約定在金鐘咖啡店處理。李憶述,在簽訂借據時,T曾於展示身份證及於借據上簽名,因此李當時得知T是陳梓華。

控方問及2019年7月償還早前墊支廣告費的情況。李則指,當時陳向他提供公司「Chartwell」的銀行帳戶,要求李還款至該帳戶。李確認,自己隨後將約156萬元轉帳至該帳戶。

控方再問及,李如何處理是次眾籌剩餘的15萬元款項。李供稱,餘下15萬元在事後捐贈予6.12人道支援基金,原因是避免他人擔心自己中飽私囊。

李又憶述,首次眾籌算是成功,所以有人介紹自己認識「攬炒巴」(即劉祖廸),隨後李與劉於2019年7月,就英國登報發起另一次眾籌(下稱JD眾籌),當中主題與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有關。至於活動詳情,李則稱活動由劉處理,故此李並不清楚活動詳情。

李又指,由於首次眾籌時使用的眾籌平台手續費過高,加上JD眾籌希望使用英鎊,故此使用眾籌平台「GoFundMe」。

控方則問及JD眾籌使用誰的銀行帳戶轉帳,李供稱,原先是希望劉一方提供帳戶收取眾籌款項,但由於他們沒有人願意借出自己戶口,加上李在首次眾籌時已使用自己戶口,因此最終決定使用李的香港渣打銀行戶口收款,

李續指,但由於「GoFundMe」平台上規定眾籌英鎊,就只能使用英國英鎊戶口,故此最終未能使用李的渣打銀行戶口,隨後有人介紹《蘋果》寫手Jack Henry Hazlewood,並稱可使用其戶口,而最終Jack 亦借出戶口收款。

李又憶述,於2019年7月至8月期間,JD眾籌需要使用一張《蘋果》相片,即英國前首相戴卓爾夫人與他人握手的相片,同案被告陳梓華則表示他可於與被告黎智英用膳時問黎,其後陳再向李表示,可以使用上述相片。

聆訊今午(15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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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